医疗保险工作办事程序指南浏览数:133次
一、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薄首页及每个家庭成员户籍页复印件1份; 2、同一户口薄上其他参保人员医保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2寸彩色照片2张; 4、2岁以下儿童提供母子或父子2寸彩色合影照片2张; 5、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还需提供暂住证复印件1份;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续保需提交资料:分四种情况①大学生医保转保,需提供接收社区证明。②职工医保转保,需提供职工医保上一年度缴费证明复印件和接收社区证明。③农合疗转保,需提供农合疗上一年度缴费证明复印件和接收社区证明。④居民跨区、跨社区转包,需提供社区证明。 6、收费标准:①成人(正常)180元 成人(低保、重残、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20元。 ②儿童(正常)50元 儿童(低保、重残)20元。 二、生育报销所需提供的材料: 1、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和长期、临时医嘱单)1份; 2、结婚证及复印件,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3、住院发票; 4、准生证明复印件1份; 5、居民医疗保险薄首页及统筹基金支付单(医保薄尾页)复印件1份; 6、医疗费用清单复印件1份; 7、没有起名字的孩子,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1份。 三、门诊住院报销需要提供的材料: 1、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和长期、临时医嘱单、出院记录、门诊抢救病例)1份; 2、住院发票; 3、诊断证明; 4、住院费用明细单; 5、居民医疗保险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赴外就医的参保人员或驻外参保人员还需提供就诊医院等级证明及本社区证明材料。 四、参保居民门诊慢性病医疗报销: 1、提供资料:报销人«居民医保本»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处方、门诊发票、相关检查化验单、« 参保待遇拨付表 »、身份证复印件。 2、受理时间:每年12月30日以前交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节假日不顺延)。 五、门诊意外伤害: 1、范围: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只限于少年儿童和大学生的门诊意外伤害) 2、提供资料:报销人«居民以保证»复印件、诊断证明、门诊病历、门诊处方 、门诊发票 « 参保待遇拨付表 » 3、受理时间:每月10日以前交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节假日不顺延) 六、门诊紧急抢救: 1、范围:凡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所致严重呼吸困 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后梗赛及气管支气管赌赛、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现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着; 2、提供资料:报销人,«居民以保证»复印件、诊断证明、门诊抢救病理、费用明细单、门诊发票、 « 参保待遇拨付表 »(门诊紧急抢救转住院的另需提供住院相关资料复印件)。 3、受理时间:每月10日以前(节假日不顺延) 七、生育报销: 1、报销人,«居民以保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费用发票、计划内生育证明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诊断证明、费用清单、« 参保待遇拨付表 » 2、受理时间:每月10日以前交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节假日不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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