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结婚证办事指南浏览数:290次
办理条件 1、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 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 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 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 双方自愿结婚 办理材料 2、 居民身份证 3、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 三张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提示: ※ 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 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办理流程 常住户口在西安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国人员、华侨及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须共同到陕西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西安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婚姻登记申请指南 1、 查验当事人提供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2、 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3、 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当事人不会写字的,由当事人口述,婚姻登记员代为填写。婚姻登记员代当事人填写完毕,应当宣读,当事人认为填写内容无误,在“声明人”一栏按指纹。“声明人”一栏不得空白,也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4、 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5、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6、 颁发结婚证。 办理地点 1、西安雁塔区民政厅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西安市三兆路中段社区服务中心院内 电话:85504050 坐701路 801路 岳家寨下。 2、上班时间 西安市雁塔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周一至周五除周三下午 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限 即时领取 (2)办理费用 婚姻证书费:9元/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