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廉租房须知 一、条件要求 1、户口在电子城派出所且属于电子城街办或太白南路社区管辖范围内的居民。 2、无房户。 3、低保户或低收入家庭。 二、所需材料 1、申请。 2、主申请人夫妇双方的无房证明。 3、低保证或低收入认定表。 4、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包括户口本首页)。 5、户籍地址和身份证地址的房产证明。 6、收入证明。 7、租房合同。 8、房东的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复印件。 9、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离婚者需提供:带有婚登处印章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和未再婚证明,且离婚需满三年后方可申请) 10、学生在校证明。 以上材料验原件后各需复印三份。 备注:如正在享受廉租房者,需先停廉租房后方可申请其它保障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