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教育资助审批申请材料: 1.城镇低保对象子女(不包括享受最低生活待遇的残疾学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户口本、本年度民政部门核发的《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到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领取《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子女考取大学政府补助金申请表》。申请人将填写好的《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子女考取大学政府补助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和高校录取通知书、本年度民政部门核发的《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送民政和财政部门审核。 2.享受最低生活待遇的残疾学生凭高校或高中(含中专和技校)录取通知书、户口本、本年度民政部门核发的《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到所在区县残联领取《西安市扶残助学补助金申请表》。申请人将填写好的《西安市扶残助学补助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和高校或高中录取通知书、本年度民政部门核发的《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送残联和财政部门审核。 办理部门:雁塔区民政局 办理地点:雁塔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办理电话:85395355 承诺时限:10日 是否收费:不收费 法定依据: 1.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的统招生。 2.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学生通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的统招生及高中生(含中专和技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