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社区建设,提高本社区工作效率,实现社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社区干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1、社区工作人员必须爱岗敬业,对社区工作要文明耐心,认真细致,热情周到。 2、社区工作人员必须有社区工作记录本,对自己分管工作要有计划,有安排,有记载,有总结,在社区每周一例会上要向社区主任汇报本职工作的计划、安排、结果、并记载例会布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3、社区工作人员分专人坐班和轮流坐班制,社区主任,副主任负责带班,社区主任、副主任电话公开,并24小时开机,随时应备社区内突发情况。 4、社区工作设立社区工作日志,设立社区工作人员考勤本,社区工作人员在坐班时,必须在社区工作日志上签名记录,值班人如有急事,必须向带班主任请假,如无故缺岗,每次处罚20~50元。 5、对社区干部因病或因个人原因不能从事社区工作累计达三个月的,劝其辞职。 6、无故15天不参与社区工作的视其自动辞职。 7、社区将对每一位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和考勤情况进行定期考评,奖勤罚懒,增强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 8、本办法于2013年9月1日开始实行。 |